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近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的指出的:今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这一决定,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函授学院将组织学员参加摄影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为有志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们提供机会,尽快获得就业通行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将摄影师职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技术等级,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毕、结业学员均有资格报考高级摄影
现在开始报名!
报名办法:
报名需提供:两寸蓝底电子彩色证件照(100K左右)、申报表 (下载地址:http://www.photoedu.cn/templates/default/images/sqb.doc)、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要求清晰标准,并和申报表一起通过电子邮件传至hanshouxueyuan@126.com,身份证复印件需扫描、翻拍发至电子信箱或传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红星胡同61号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邮编100005 电话/传真:010-65282747
摄影技师、摄影高级技师取证班
开始招生
摄影技师、摄影高级技师取证班即日开始招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摄影从业人员上岗的资格证明,是求职、录用、开业及用人单位定职、定薪、定岗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与国际行业接轨的需要。
一、申报摄影技师、摄影高级技师鉴定条件
1、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影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摄影工作15年(含15年)以上。
(4)大学本科摄影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摄影工作3年以上。
对于长期从事摄影工作或具有摄影专业较高学历和艺术成就者,经审核批准,可以破格。
2、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影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影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含20年)以上。
对于长期从事摄影工作或具有摄影专业较高学历和艺术成就者,经审核批准,可以破格。
二、教学培训、鉴定计划
教学内容、教学课时、教学要求,严格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聘请著名摄影职业技能辅导专家,采取现代远程授课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培训后参加北京市服务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组织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鉴定。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无截止时间限制。
四、考核鉴定时请携带正式报名表、相关资料的原件及证明材料。招生办将进行资质复核。(证明材料不全、不符合者由本人负责)
五、有关详情请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www.cpaedu.cn、中国摄影教育网www.photoedu.cn查询。
填写完毕电子邮件传至hanshouxueyuan@126.com,身份证复印件需扫描、翻拍发至电子信箱或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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